为认真贯彻落实《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和《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满足遵义地区爆破作业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需求,我校在遵义市习水县开展了第一期培训。
本期培训作业类别为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库管员)复训(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2019年6月15日开始至6月17日结束,为期三天。
这是我校首次在遵义地区开班,校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为保证良好的教学质量,我校特聘请了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网审通过培训资质的中级爆破工程师王振毅老师,以及当地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进行现场授课。授课老师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以及目前正在普及与推广的电子数码雷管的使用方法进行详细讲解。
培训结束后,我校还特别邀请到习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瞿刚大队长亲临考试现场进行监考。
通过现场教授和课后考评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不仅有效提高了涉爆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更从思想上强化了涉爆人员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意识。
本期培训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参训学员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圆满完成,并为我校后期在遵义地区展开培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